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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期退役士兵教师资格技能培训班预报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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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基础教育阶段国防教育力量,改善基础教育阶段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拟于7月份在济宁学院举办“全省第二期退役士兵教师资格技能培训班”。为摸清参训学员底数,确保培训顺利实施,现组织全省退役军人参训意向调查。

一、培训对象及相关保障

1.符合教师资格证报考要求(见附件1);

2.在山东省内应征入伍,2011年(含2011年)以后退役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加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3.参训学员免收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自理。

二、意向调查

5月10日—25日,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军人请扫描二维码填写“山东省退役军人报考教师资格考试专项培训意向调查统计表”(见附件2)。

附件:1.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条件及要求

2.山东省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考试专项培训意向调查统计表二维码

3.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1

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可以在我省报考。

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二、学历。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报考。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其他。考生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品德、身体、普通话等方面的要求。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

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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