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通知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军供站2024年度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5-02-25 16:29
浏览次数: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地址:济宁市车站西路16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军队过经济宁及运输途中的饮食饮水供应和休整服务工作;承担入伍新兵、退伍老兵和战时支前民兵、民工等在运输途中的饮食饮水供应工作;承担平时部队抢险救灾、维护稳定、战备演习等应急保障任务。

法定代表人:程连振。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108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证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0800493955162R

二、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市军供站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局各项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服务部队备战打仗”的宗旨,把提升实战化保障能力作为军供站建设的核心,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建引领,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一)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市军供站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统筹运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等载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将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作为增强支部党员凝聚力的有效载体,结合工作实际,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让党员每次都有收获。2月份市区出现强降雪天气,道路结冰湿滑难行,在局党组带领下,全面开展清冰除雪工作,彰显了党员的责任担当。3月12日,组织干部职工前往邹城市香城镇连青山参加“千名干部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展示了新时代党员干部吃苦耐劳、团队协作的良好精神面貌。8月军供站全体职工参加“筑牢国防意识 厚植爱国情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支部党员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9月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到济宁烈士陵园参加“缅怀革命先烈 弘扬爱国精神”烈士纪念日祭英烈活动”活动。

(三)扎实开展党纪学习主题教育,深化作风建设。市军供站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及时传达上级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4月18日召开党纪学习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始终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到党员大会、支委会重点学习内容中,及时传达学习全市警示教育会精神和市纪委监委编发的《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选编》等文件精神,5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兖州区牛运震事迹展览中心,开展“廉洁教育暨党纪学习教育进家庭”主题活动,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清白做人、廉洁做事的底线意识。

二、全面提升军供保障能力,高效完成军供保障任务

(一)聚焦主业抓学习,“学深+悟透”夯基础。军供站严格按照新时代部队备战打仗的要求,始终坚持“姓军为兵姓军为战”的政治站位,紧跟部队军事改革和演训活动最新动态,定期开展经常性国防教育,认真学习军地12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军供站建设发展的意见》,扎实抓好习近平强军思想的学习领悟和贯彻落实,在履行职责职能使命中增强行动自觉,在把握形势任务中增强责任担当。12月我站组织了岗位练兵,通过岗位练兵,提升军供保障服务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在平时和战时都能够迅速高效的为部队提供高质量服务,满足部队多样化需求。依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资源平台,选派2名人员参加厨师技能培训,通过实践操作不断巩固所学知识,全面提高烹饪技能,更好地满足部队官兵的饮食需求。

(二)完善军供保障装备建设,高效推进模快化移动厨房与送餐保温车运营使用。模块化移动厨房送达后,及时安排专人对集装箱内设备逐一开箱清点,明确各模块功能用途并进行组装试验,要求每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模块化装备搭建组装方法,充分发挥野战移动厨房的使用效能。同时,为确保送餐保温车尽快投入使用,有序完成了购置税缴纳、入户登记备案、车辆挂牌等工作。通过上述工作的有序开展,军供保障应急响应和综合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极大提高了军供保障的灵活性和效率。

(三)强化军供应急响应机制,圆满完成军供保障任务。8月30日,高效完成了日兰高速济宁服务区早餐保障任务。面对紧急军供通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站人员上下一心,精心策划,制定出周密细致的保障方案,每一个环节都紧张而有序,满载着爱心与关怀的送餐车准时抵达指定地点,此次军供保障任务不仅赢得了部队官兵的一致好评,更收获了特赠的印有“情系官兵助力强军,贴心服务彰显真情”锦旗。9月18日,圆满完成了秋季新兵入伍军供保障任务。为确保此次任务顺利进行,我站提前谋划,精心筹备,与济南军代处、接兵部队及铁路部门紧密协作,制定了详尽的保障方案。此次任务的圆满完成,不仅体现了我站对新兵入伍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进一步彰显了军民鱼水情深,为济宁双拥模范城市的建设增添了新的光彩。

三、担当作为,全力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一)积极推进修缮改建军供站项目建设工作。积极主动向上级领导汇报修缮改建工作最新进展,全力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清理运输长城宾馆场所的垃圾、废弃物,购置安装长城宾馆门面房卷帘门,确保工程场所的安全、整洁、有序,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推进军供站修缮改建工作,为过往部队提供更加舒适、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定期对军供设施设备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为提高全站干部员工的消防意识,邀请济宁市政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人员,为全站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夯实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基础。

(三)强化保密意识,筑牢保密防线。军供站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保密委员会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国家安全及保密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保密知识网上答题活动,组织观看保密宣传教育视频,引导大家自觉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始终绷紧保密这根弦,时刻严守保密纪律和要求。

四、存在的不足与差距

2024年,通过全站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学用结合还有差距。虽然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但是在落实上与工作实际结合还不够紧密,指导实践还不够充分。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军供保障装备尚需完善,军供保障硬件环境亟待提升。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党建质量。继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按照“三会一课”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创新丰富活动形式,不断突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优质高效做好军供保障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军供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军供保障方案及军供应急保障预案。积极与军代处、火车站、高铁站建立沟通渠道,全面掌握运输时间、车次、集结场地等,提前做好工作筹划。紧贴部队需求,进一步细化保障措施,灵活采取“站内供应、站外送餐、社会化保障”多元化保障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优势,与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军供保障合作机制,切实提升大规模保障任务条件下的保障能力。持续开展军供实战化业务演练和军供应急保障演练,常态化举办军供业务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军供保障实战化和应急保障水平。

资产损益情况:

上年度无专项结余。本年度收入327.04万元,其中财政收入327.04万元;本年度无专项结余。

三、济宁市人民政府军供站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军供站。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车站西路16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设立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军队过经济宁及运输途中的饮食饮水供应和休整服务工作;承担入伍新兵、退伍老兵和战时支前民兵、民工等在运输途中的饮食饮水供应工作;承担平时部队抢险救灾、维护稳定、战备演习等应急保障任务。

第七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上级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

第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二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四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五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六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十九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0年5月22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人民政府军供站

编制人数:14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程连振  付长江  郭琳  王超   戴燕  逯军  谢伟  刘剑  刘军  王伟    赵鲁宁  唐林盖 杨慕瑶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