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八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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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深入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八进”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9日 关于深入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 “八进”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提升全市军民国防意识,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现就深入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八进”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和国防教育的重要论述,弘扬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以增强双拥意识和国防意识为出发点,大力推动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网络、进家庭,厚植爱国拥军情怀,形成社会各界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良好风尚,营造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的浓厚氛围,持续擦亮全国双拥模范城金字招牌,为实现强国强军伟大梦想,建设世界一流军队作出济宁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进机关。军地各级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贯彻《国防教育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工作谋划部署和指导督导。推动将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形势报告,纳入经常性教育实践活动,以“四个纳入”提升领导干部双拥国防观念。组建双拥国防教育宣教员、红色基因传承宣讲团队伍,广泛开展双拥国防宣教进机关活动,用好红色“活”资源,将党史军史学习教育与双拥国防教育紧密结合,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爱党爱国爱军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情感和强国强军的责任担当。结合形势任务变化,各单位每年至少举办1次国防形势报告会、组织1次双拥国防法规政策学习、参加1次“军事日”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履行双拥国防职责和抓好双拥国防工作的能力素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进学校。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的双拥国防教育,推进双拥国防教育融入学科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融入学生军训,融入课外实践活动,融入征兵宣传。在校园设置双拥国防文化宣传墙、宣传栏,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宣传双拥国防知识。持续打造“六个一”双拥国防教育济宁模式,通过培训军事教师、主题征文、知识竞赛、新生军训、双拥国防讲座、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强军强国责任担当,让热爱国防的种子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开展与军人“同读书、同劳动、同生活、同训练、同娱乐”活动,聘任部队官兵担任学校双拥国防教育辅导员。举办“军营开放日”,学校组织学生走进部队,参观营区建设、观看军事课目演示、体验操控武器装备,塑造学生刚强勇毅、爱国拥军的优良品质。加强军人子女关心关爱,建立军人子女特殊关爱制度,选聘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军人子女校园家长或成长导师,制定专属结对帮扶措施。在“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心系现役军人、关爱军人子女系列活动,增强军人子女自豪感,营造浓厚尊崇优待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双拥办、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进企业。各行业主管单位要指导所管辖企业扎实开展员工双拥国防教育,增强双拥意识和国防观念,激发爱党爱国爱军热情,将双拥国防教育列入新任员工培训必备科目,定期举办升国旗仪式、国防教育专题讲座、缅怀英烈、参观双拥国防教育基地、国防教育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开展国防军事拓展训练,增长军事知识,提高军事素质。定期组织双拥国防教育宣教员、红色基因传承宣讲团进企业,开展双拥国防宣讲活动,积极为员工增强双拥国防法律知识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厂矿、商圈建立双拥工作站,设立永久性双拥国防标志、宣传栏、宣传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号召企业发动退役军人组成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进社区。围绕“双拥工作在基层,国防教育进社区”工作理念,推动形成居民国防教育、双拥志愿服务、困难帮扶慰问等多措并举的发展格局。依托基层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双拥工作站),充分利用广场、长廊、绿化带、宣传橱窗等资源,普及宣传双拥国防知识、英雄人物事迹、双拥文化成果。指导有条件的社区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元、特色突出的“双拥国防文化长廊”,形成多层次、立体式、全方位的双拥国防宣传布局,让双拥国防的种子在社区内生根发芽,提高双拥国防知识的知晓率、参与率,发挥潜移默化的教育影响作用。充分发挥拥军优属公益性岗位效能,为军人军属和“三属”提供“N个一”专项服务,筑造拥军温馨港湾,打响“双拥共建·红色驿站”品牌。充分激发“网格员”“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指导员”“兵支书”工作积极性,定期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走街串巷”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征兵政策、双拥国防政策法规,让居民进一步了解当前国家安全形势,自觉履行拥军优属和国防义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进乡村。将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纳入乡村振兴规划,推动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进村入户、融入群众生活。推动村镇在活动广场、村头路口、标志性建筑等处,设立双拥国防知识宣传栏、打造双拥国防文化墙。利用村两委活动场所开设双拥国防教育讲堂,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建立“双拥国防文化长廊”。结合乡风文明建设,组建双拥国防宣讲团,定期邀请部队官兵、退役老兵为乡村群众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开展关爱退役军人家庭走访慰问和老兵志愿服务,举办各类双拥国防主题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市农业农村局、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进军营。将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纳入部队教育方案,扎实开展我军性质宗旨使命教育、拥政爱民教育和国防教育。每年举办开展“入伍新兵欢送仪式”,为入伍新兵戴红花、送祝福,宣讲双拥政策和国防知识。组织官兵参加“烈士公祭日”活动,参观双拥国防教育基地、聆听国防教育报告,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担当强军重任。军地基层单位结成双拥共建对子,广泛开展“双拥国防宣讲进军营”“书画进军营”“政策法律进军营”“文艺演出进军营”等军地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充分利用部队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陈列馆等特色优势资源,支持驻地开展双拥国防教育,举行军营开放日、党政干部军事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进网络。利用“网络+”赋能全民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开办双拥网站、公众号,开设双拥国防网络公开课,依托融媒体APP设立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专栏,及时、全面、动态报道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活动。开设“天南地北济宁兵”“圣城兵事”“退役军人风采”“军人本色”等专题栏目,突出宣传报道“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等双拥国防模范典型和现役退役军人先进事迹,以网络直播、短视频形式宣传部队拥政爱民活动、全民双拥知识竞赛、“爱我国防”大学生主题演讲大赛、军民文艺晚会等活动,用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宣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凝聚起团结奋进新征程的强大力量。(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双拥办、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八)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进家庭。将双拥国防教育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相结合,增强广大家庭的双拥国防观念,提升家庭成员的双拥国防意识。组织家庭走进国防教育基地、红色景点等,通过普及国防常识、观看纪录片、讲述军旅故事等方式,深化双拥国防教育和红色革命教育。开展“爱党拥军,薪火相传”为主题的系列亲子活动,共同阅读红色书籍、聆听先烈故事、观看革命电影。突出妇女和儿童两个重点宣传群体,用好双拥工作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妇女工作站等阵地,讲百年党史、讲爱国拥军故事。开展“心系国防”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优秀的军人家庭(含退役军人家庭)或热心国防事业且在拥军优属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家庭。培树“好军嫂”“兵妈妈”先进典型,深入挖掘事迹,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讲述她们支持国防建设、爱国拥军的家庭故事,激发全社会爱国拥军情怀,让红色基因代代传承。(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双拥办、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抓手。全市军地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着力健全权责清晰、督导有力的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工作落实机制,将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融入双拥模范创建活动,纳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内容,健全高层级、全系统、军地联动的合力共为机制,促进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搭建工作平台。要充分运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基地、烈士陵园、机关大讲堂、网络大课堂等宣教资源,积极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搭建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平台。充分利用退役军人服务站(双拥工作站)、精神文明实践站等基层工作力量,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加快实现党领导下的行政部门、服务体系、社会力量“三驾马车”同向发力,做好新时代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三)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要进一步发挥“模范退役军人”“爱国拥军模范”“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好军嫂、兵妈妈”等品牌效应,推出感人至深的精品力作,塑造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组织建立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师资库、讲师团队伍,发挥优秀退役军人和功臣模范的典型带动作用,讲好红色故事、弘扬革命传统、引领社会风尚。 (四)大力营造社会氛围。要深入挖掘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蕴含的双拥宣传国防教育元素,特别是利用新兵入伍欢送、中小学开学“第一课”、新入职干部职工培训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激发全民爱国拥军和支持国防军队建设的热情。利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公祭日等重大纪念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各地开展烈士公祭、瞻仰纪念碑、祭扫烈士墓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