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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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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帮带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市工作主线,扎实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制定《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教育培训和法治学习的中心位置。一是专题组织集体研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于2023年11月17日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以及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班子成员结合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情况,人人谈学习认识体会、活学活用的实践案例和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生动实践。二是做好个人自学。突出党组班子、县级领导干部、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系统执法队伍,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带着问题学习、原原本本学、逐条逐章看,不断提升法治素养,推动“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全面树立。三是全覆盖开展培训。坚持全员覆盖,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依托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培训、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线上庭审学习以及大众日报APP、中国普法公众号党内法规答题等多途径,重点提升新任职领导干部、新入职公务员和系统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法治素养。 二、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构建法治工作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党组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压实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班子成员责任。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联动配合”原则,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二是系统谋划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会重要议程和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与退役军人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党组主要负责人牵头制定《2023年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活动配档表》,积极参加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推动了退役军人法治工作任务的落实落细。三是召开专题述法会议。10月29日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年度专题述法会议,采取现场述法和书面述法相结合的方式,党组班子成员、机关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依法述职,查找推进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述法台账抓实整改。将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明确具体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事业单位负责人逐人提醒到位,全面检视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三、深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严格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配档表,成立普法工作队伍,明确局政策法规科具体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普法工作,突出重点群体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一是强化政策宣传阐释。依托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两大线上阵地,开设“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解读《济宁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济宁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实施意见》等新出台政策,开展线上普法联动宣传活动。聚焦“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宣传日”、“八一建军节”、 新兵入伍、老兵退役前等时间节点,通过“报、网、端、微、屏”等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宣传。二是提升退役军人政策知晓率。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共享共建,推动退役军人政策法规进军营、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局民情书记队在民意“五”来听活动中深入社区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设置宣传栏100余个,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120余场次,共发放《退役军人保障法》约5000余份,学习人数达到8000余人次。三是扎实做好“送法进军营”活动。常态联合市司法局等司法部门开展法律拥军活动,每年利用双拥共建、新兵入营、老兵退役、返乡报到、适应性培训等时机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向广大军人军属宣讲《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12月4日,在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向驻济部队宣讲宪法和退役军人政策,强化官兵法治观念。 四、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及时修订完善系统权责清单。严格落实《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市级层面承担的1项和县区层面承担的4项行政处罚权限细化为9项,逐条明确裁量权基准。按照《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新增行政处罚权限7项,及时做好报备、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促推系统全员掌握运用。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熟悉法律、精通业务的执法队伍,动态更新。及时上报注销不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信息2人,当前全局共有执法人员数量18人、监督人员数量2人、法制审核人员数量1人,人人持有执法证,均按要求通过常态化培训和法治素养能力测试,推动树牢“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三是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之一,始终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依规进行重大行政决策 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整链条管理,以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的整链条管理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体系化、精准化,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认真开展政策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和出台时机,从严控制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工作,做到能不出台的文件坚决不出,确实为基层减负。同时用好一般性文件作用,全面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和上下工作沟通,严格控制文件数量,规范有力开展业务工作。扎实做好现行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针对3份牵头落实和2份配合承办的党内法规文件,组织工作专班,开展文件落实情况专项评估,形成评估报告5份,整理佐证材料10余份。主动对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切实增强文件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力量对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印发的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对2018年集中清理后依然有效的197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印发的文件进行再清理,公开发布通知废止文件6项、失效文件20项,解决了部分文件政策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 六、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 多维度联合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将退役军人工作与法律服务、法律拥军、权益维护等工作有机结合,探索退役军人巡回法庭、老兵调解室、公益检察官工作室等法律服务新形式。布建6390个老兵工作室、心理咨询室、法律服务站,招募200余名有法治工作经历、热爱退役军人工作的执业律师,组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团。发挥系统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通过组织法治讲座、案例分析、法律援助等方式,解答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累计为2000余名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帮助,打通退役军人工作法规落实、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6名顾问律师轮流值班,实行每周四大厅坐班和电话咨询业务、律师预约制度,随传随到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七、严格履行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市创建职责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积极配合、深度参与全国法治政治综合示范市创建,高标准做好各项迎查准备。始终锚定模范政治机关、高效服务机关、依法行政机关标准,加强党的建设、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持续优化群众办事流程。以推动“一网通办”为抓手,运用“互联网+退役军人”模式,通过部门协同、数据共享、集成服务等方式,创新优化各项举措。围绕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工作方式,梳理退役士兵报到、一次性经济补助申领、职业技能培训等“12+N”项业务种类,实现“一件事”联办。以线上服务、掌上应聘的形式,拓展“一码一线一平台”的三维一体式就业服务体系,发布就业岗位信息1万余条,实现在线求职“零等待”。探索优抚对象资格“静默认证”,整合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数据实时共享的大数据平台,推动实现精准数据比对和自动资格认证,全市“静默认证”率达92.4%。 坚持依法行政,2023年单位无行政执法案件,无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出现。按责抓好行政复议应诉。2023年局本级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数量4起,均按相关规定予以答复。行政复议案件1起,结果维持,无纠错情况。行政应诉案件5起,其中2起开庭审理,均按要求由主要负责人(代理人)出庭应诉,1起胜诉,1起原告撤诉,无败诉情况。 虽然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系统、法治化退役军人工作环境需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仍需提高等。 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高标准落实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市创建职责,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营造退役军人工作良好法治环境,全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以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带动广大退役军人法治素养的提高,全面推动局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