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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军供站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3-03-10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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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地址:济宁市车站西路16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军队过经济宁及运输途中的饮食饮水供应和休整服务工作;承担入伍新兵、退伍老兵和战时支前民兵、民工等在运输途中的饮食饮水供应工作;承担平时部队抢险救灾、维护稳定、战备演习等应急保障任务。

法定代表人:程连振。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108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证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0800493955162R

二、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年来,在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的指导帮助下,济宁市人民政府军供站始终坚持“为部队服务,为军人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服务意识,以创建“温馨军人驿站”服务品牌为目标,创优争先、团结奋斗,军供服务水平得到有力提升,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一)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要位置。站支部积极安排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站支部持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支部书记领学、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持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确保二十大精神学习到位、落实到位,不断把学习效果转化为忠诚党和人民、忠诚理想信念的实际行动。

(二)严格执行党内制度。严格党内生活,扎实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经常性谈心谈话等党内制度和工作。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同志们认真记笔记和写心得体会,党员到课率达100%,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灯塔在线”、“学习强国”党建知识学习,党建知识竞赛参与率100%,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参与率100%。积极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今年新发展党员1名和入党积极分子1名,站支部现有党员18人(预备党员1人),为党的建设和发展增添了新鲜血液,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学习型单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加市局党组、机关党委组织的党员经常性教育。2022年军供站全面开展思想理论学习,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章党规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七一前,站全体党员观看了《建党伟业》红色革命历史影片,使广大党员增强了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了走访慰问老党员活动,给老党员们颁发了“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向他们送去了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增强了基层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10月份以“喜迎党的二十大 创新聚力当先锋”为主题,组织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谈心谈话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志愿服务美化街道等“八个一”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中鼓起精气神,展现新作为、开创新气象,以实际行动向党的二十大献礼。开展“对党说句心里话”活动,发动党员亲笔写下对党的心里话,抒发爱党、敬党、颂党的朴实感情,表达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坚定信念。

(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军供站党支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自觉纠正不正之风。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到市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敬畏之心。组织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永远吹响冲锋号》等警示教育纪录片,观看市纪委廉政教育纪录片《钱途末路:中信银行王中兴》《全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始终紧扣核心,不断夯实军供应急保障能力

(一)坚持高标准服务,强化能力建设。按照“巩固、完善、发展、创新”的方针,站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制订年度业务工作计划,牢牢把握新时代国家安全战略需求,增强服务军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做好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准备。以队伍建设为坚强保障,积极拓展服务部队渠道,不断扩大保障范围,高标准完成军代处赋予的各项军供保障任务。

(二)加强应急保障建设,夯实军供保障能力。为适应新时代部队备战打仗的要求,军供站深入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的意见》,灵活采取“站内供应、站外送餐、社会化保障”多元化保障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优势,与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军供保障合作机制,有效提升大规模保障任务条件下的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强化职工队伍建设,提升军供服务质量。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开展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国防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在履行职责职能使命中增强行动自觉,在把握形势任务中增强责任担当。

三、积极推进依托长城宾馆修缮改建军供站工作

(一)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依托长城宾馆修缮改建军供站项目。为推进济宁市人民政府军供站修缮改建,切实提升军供保障能力,向市政府递交了《关于依托长城宾馆升级改建济宁市人民政府军供站的请示》(济退役军人字〔2021〕57号)。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依托长城宾馆修缮改建军供站项目,要求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做好资产权属转移手续、固定资产登记等工作,建成集部队官兵食宿、集结、文体活动和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新型军供站。

(二)成立依托长城宾馆修缮改建军供站项目工作专班,拟定修缮改建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依托长城宾馆修缮改建军供站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稳步推进,经局党组研究成立由局领导牵头负责,局办公室、双拥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供站为成员单位的依托长城宾馆修缮改建军供站项目工作专班,负责修缮改建的指导、协调、管理、监督等工作,拟定依托长城宾馆修缮改建军供站项目实施方案。

(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测绘报告。为加快推进依托长城宾馆修缮改建军供站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更好地为项目立项申报、招标采购、建设实施等提供依据,根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批实施程序,委托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等方面进行评估,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山东鲁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对长城宾馆现状地形及内部结构进行测量,出具勘测定界图及测绘报告。下一步,我站将根据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精神,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及报批规定,积极推进军供站修缮改建项目建设工作,力争建设完毕达到全国重点军供站的标准,满足高质量完成军供保障任务的要求。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通过全站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军供站办公用房设施设备陈旧落后,已不适应新时期军供保障任务需要,距国家重点军供站标准要求有较大差距。二是军供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在军供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方面,特别是在做好军供保障社会化方面还要继续深入学习和探索。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市军供站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市局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军供保障服务工作,夯实工作举措,补齐短板弱项,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思路举措如下:

(一)优质高效做好军供保障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站务会议研究军供保障工作,健全完善各项军供保障方案及军供应急保障预案;细化服务保障措施,践行“四心”服务,强化“贴心服务、精心服务、倾心服务、暖心服务”意识,打造“温馨军人驿站”服务品牌;紧贴部队需求,持续开展军供实战化业务演练和军供应急保障演练,常态化举办军供业务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军供保障实战化和应急保障水平。

(二)积极推进依托长城宾馆修缮改建军供站项目实施。一是根据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修缮改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项目手续,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各个项目实施。三是加强协调对接,积极争取省厅相关处室及济南军代处的关心支持及现场指导,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力争早日投入运行,切实满足现代化军供保障需求,为过往部队创造安全、卫生、舒适、优美的军供环境。                    

资产损益情况:

上年度无专项结余。本年度收入322.15万元,其中财政收入322.15万元;本年度无专项结余。

三、济宁市人民政府军供站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军供站。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车站西路16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设立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军队过经济宁及运输途中的饮食饮水供应和休整服务工作;承担入伍新兵、退伍老兵和战时支前民兵、民工等在运输途中的饮食饮水供应工作;承担平时部队抢险救灾、维护稳定、战备演习等应急保障任务。 

第七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上级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

第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二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四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五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六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十九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0年5月22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人民政府军供站

编制人数:14人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程连振  付长江  郭琳  王超   戴燕  逯军  谢伟  刘剑  刘军  王伟    赵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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