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0-04-23 10:50
浏览次数:
一、济宁市第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第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住 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24号福彩中心大楼12层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军休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 法定代表人:杨传民 经费来源: 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 946万元 举办单位: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798689627Y 二、济宁市第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2019年度,济宁市第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全面落实“两个待遇”,切实保障军休干部权益。 2019年,新接收2名军休干部,目前,共有军休干部及其遗属86名。 1、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一是坚持执行定期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等制度。严格坚持每月两次组织军休干部进行集中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当前政治、经济形势,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和形式,确保让军休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8月份组织换届选举前夕,召集老干部各支部书记和委员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确保每一位军休干部党员知晓自身的权利义务,严格落实军休干部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切实落实军休干部阅读文件、参加重大活动等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定点集中阅读和送资料上门等形式,让军休干部及时了解中央和省、市委重要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争取和组织军休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定期就近组织军休干部参观考察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新变化,3月份,组织军休干部到太白湖新区济宁图书馆、群众艺术馆、为民服务中心参观。12月份,组织军休干部到济宁市博物馆参观,让军休干部及时了解济宁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最新情况,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三是为军休干部订阅各种学习书籍。我们为每个支部订阅了《支部生活》和《党员干部之友》,每位军休干部订阅了《老干部之家》等,为阅览室订阅了数十种报刊杂志,供军休干部日常阅读、学习;利用老干部党费返还,给每位老同志购买了300元的书籍及学习材料。 2、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军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一是按时足额调整发放了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各类津贴补贴。根据有关政策,对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及时向军休干部传达了相关文件,安排人员按照新标准进行了测算、复核。印制调整工资明白纸,同时专门召开会议向军休干部讲解说明,逐人逐项核实,确保不出差错。认真做好日常工资发放工作,2019年,共发放离退休费2317.59万元,其中9月底补发调整工资228.73万元,全部按标准及时足额兑现。二是全面落实了医疗保险和医疗保健待遇,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主动与医保办和医保处协调,离休干部医疗全面享受地方同职级离休干部待遇,实行了实报实销。退休干部及士官全部纳入地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时为退休干部及士官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保险救助。2019年,为军休干部缴纳医疗保险金35.83万元,确保军休干部老有所医。组织全体军休干部进行了健康查体,及时充实完善了健康档案。全年编印医疗保健常识12期,满足了军休干部对日常养生保健知识需求,切实保障了军休干部的医疗待遇。在局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的指导下,与军休一所密切配合沟通,探索军休干部“医养结合”新模式。 (二)规范完善亲情化、人性化服务,大力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满意度 1、完善军休干部走访慰问制度。凡是60岁以上军休干部生日,干部职工携带蛋糕上门送祝福;凡军休干部住院治疗,都携带慰问品到病房看望。建立了军休干部联络员制度,针对军休干部分散居住的特点,成立了由所领导任组长,工作人员任成员的军休干部联络组,在重大节日如春节、建党节、建军节等,挨家挨户逐户走访慰问。“七一”建党节,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走访慰问了部分军休老党员。“八一”建军节,在做好走访慰问居住在本地的军休干部的基础上,所内工作人员分为三组,分别赴北京、济南、青岛、威海等地看望慰问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军休干部,并将500元慰问金及时送至军休干部手中,让军休干部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2、建立了网格化服务联系和巡诊走访、电话巡访制度。在常规性服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将工作人员和军休干部按照网格化服务管理分组,为军休干部提供及时、方便的日常服务保障,全面准确地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帮助有困难的军休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对于集中居住的军休干部坚持每月一到两次走访,并进行医疗巡诊;对长期住外地的军休干部进行电话巡访,及时掌握情况。为方便军休干部办理相关事务,加强对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所里将工作人员的分工、电话、微信号码及生活常用服务电话印制成联系卡,发放到每名军休干部手中,保证军休干部遇到困难时可随时联系到工作人员。 3、组织军休干部健康查体。分两批组织军休干部到人民医院进行健康查体,进一步完善了老干部健康档案,根据查体结果,邀请市第一人民医院徐晓萌博士为军休干部举办了健康知识讲座,并对老年人常见病预防治疗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讲解。 (三)认真组织文体活动,充实丰富军休精神文化生活 1、结合节日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我们的节日”活动。春节前夕,召开了军休干部迎春座谈会。军休干部欢聚一堂,喜迎佳节,共庆新春,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元宵节当天上午,开展了“闹元宵猜灯谜”活动。让军休干部以传统文化为载体,学习党建知识,充实生活,活跃思维、增添乐趣,让军休干部在灯谜活动中体验传统文化的魅力。清明节前,组织军休干部赴临沂参观了大青山突围战役纪念馆,开展了缅怀革命先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9月下旬,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我们的节日—重阳节”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观影活动,观看了电影《决胜时刻》。 2、组织钓鱼比赛活动。4月和9月,两次组织军休干部开展钓鱼比赛。按总重量设置奖项,使参赛军休干部在垂钓技艺的比拼中获得名次,在自然和谐的美景中放松身心。 3、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参观活动。3月,组织军休干部到济宁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和为民服务中心参观,感受我市近年来的新变化。5月23日,带领军休干部赴曲阜尼山参观孔子博物馆,感受儒家文化魅力。12月,以弘扬传统文化为主题,组织军休干部参观了济宁市博物馆。 4、举办军休干部运动会。为丰富军休干部的业余生活,促进身心健康,10月举办了一年一度的军休干部秋季运动会。广大军休干部踊跃报名,积极参赛。运动会已融入进军休文体生活,深受军休干部欢迎,成为军休干部交流思想,增进友谊,平和心态的重要载体。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军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增进了军休干部以及工作人员与军休干部之间的感情,让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得到充分落实。 二、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强化素质、增强本领、提高效率、注重效果”和“单项工作争第一,总体工作创一流”的总体要求,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道德讲堂”建设为平台,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了干部职工队伍的文明素质和文明服务形象,促进了军休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把主题党日活动所激发出的热情,投入到军休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去。 (二)在军休服务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敬畏之心,用敬佩之情,主动为军休干部提供贴心细致的服务,赢得了老干部的普遍称赞。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9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在所的全面建设和有效满足军休干部多元化需求上,还需付出更多更大的努力。 (一)组织军休干部活动还不够多。下一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加强军休文化建设,丰富军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鼓励军休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增强军休干部的认同感、获得感、荣誉感,提高军休干部幸福指数。 (二)军休所与地方的共建单位少,不能取长补短,军休干部社会化管理还在探索中。今后,要深化服务保障机制,探索服务管理新模式,借鉴其他地市军休所先进经验,进一步创新服务项目,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军休管理服务,提高服务效能。 (三)工作人员素质、能力与新时期军休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单位自身建设,努力学习新知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争先创优思想,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实现军休工作高层次、高水平发展。 三、济宁市第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第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24号福彩中心大楼12层 第四条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办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军休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 第七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五)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九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本单位设置办公室、服务管理科两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办公室:负责党政日常事物的处理,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文件资料的起草、传阅、保管工作,行政事务管理。 服务管理科:负责军休干部的卫生保健和心理咨询,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组织开展适合军休特点的文体娱乐活动。 第四章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十一条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二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十四条本单位接受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四、济宁市第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第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内设机构:办公室 服务管理科 编制人数:16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杨传民 李尚民 金建平 张 霞 田长叶 张 彬 杨 苗 杨 静 许 珂 乔卫星 陈国庆 张 梁 曾 灿 郭 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