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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1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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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部署要求,以法治思维统筹推进退役军人工作,为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是履职尽责做表率。局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责任,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牵头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活动配档表,带头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带头学习《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营造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二是组织有力把方向。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明确工作方向、聚焦重点任务,统筹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化进程,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法治工作体系,不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民主决策显担当。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年召开31次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各项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依规履职,不断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与监督,推动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法治,切实提升治理效能和公信力。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2次。举办局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把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教育引导全体干部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置就业、优抚优待、双拥共建、权益维护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以读书班集中学习机会、“支部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等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内法规、涉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推动学法日常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守法、用法能力。严格按照市普法工作统一部署,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线上学法考法,考核通过率达100%,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制度支撑。围绕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推动退役军人高效服务“一件事”,实现退役军人返乡报到“12+N”项事项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全省率先出台《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济宁地方标准,为全市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认真开展政策文件“立、改、废、释”专项行动,清理废止《济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等文件,确保政策制度与上位法衔接一致、与实际工作精准匹配。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定期开展自查清理,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执行中的偏差,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实行法律顾问每周“坐班”制度,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三是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大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力度,当前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听证主持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均完成常态化培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素养能力测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透明,主动在局官方网站、机关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应公开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处理和回应退役军人咨询的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服务氛围。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2025年局本级行政复议案件2起,驳回行政复议请求1次,终止行政复议1次;行政诉讼案件2起,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无纠错情况。全年单位无行政执法案件,无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出现。

四是突出思想引领,丰富拓展普法宣传形式内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八一”、“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以及每年两季接兵、日常接访、开展适应性培训等场合,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政策宣讲和普法教育,累计发放宣传政策明白纸2000余份、利用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1200余条,在局微信公众号推出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宣传解读系列短视频15期。依托全市575处“三场五区”双拥文化阵地及法治主题公园,开辟法治宣传专区,设立普法专栏,长期布置法治标语与展牌,重点向公众宣传《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了学法、尊法的社会氛围。借助双拥共建、新兵入营、老兵退役等时机深入开展“送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市级层面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活动4次,指导县级层面开展活动25场次,累计为一线官兵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60余次。

五是提升法律服务,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织密“一团百站千点”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网,积极将法律服务触角向退役军人身边延伸。推行优先服务机制,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严格落实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承办的“四优先”原则。畅通绿色通道,专属通道大幅缩短了申请等待时间,实现法律援助“零等待”,提升法律服务响应效率。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建立“三室+N”权益保障机制,融入“和为贵”社会治理体系,在县乡村分别设立听证联席室、研判会商室、老兵调解室,发挥好思政指导员、兵支书、法律顾问等人员作用,帮助退役军人积极化解纠纷,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创新开展“退役军人+警务助理”改革试点工作,会同公安部门制定“退役军人+警务专岗”实施意见,在任城、兖州、邹城、鱼台4个县市区进行试点,联合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开发专项岗位,促进更多优秀退役军人在基层治理、矛盾纠纷调解中发挥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方法创新不足。尽管借助了网站、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展普法宣传,但内容多以条文解读为主,缺乏生动鲜活的案例支撑,公众关注度不高,普法的覆盖面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二是基层法治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在回应一些复杂或新出现的咨询需求时,对相关法规政策的理解运用还不够透彻灵活,解决具体问题的精准度和实际效果尚需进一步提高,专业服务效能还有提升空间。

三是信访化解法治化水平仍需提升。部分信访退役军人依法维权意识仍有欠缺,更倾向于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自觉性尚需加强。同时,跨部门协同化解的机制还不够顺畅,信息互通、联动处置的合力有待增强,影响了复杂信访矛盾的整体化解效率。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着力在深学细悟、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将法治思维融入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实践,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服务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体系,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强化法治引领,健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及内部管理全链条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于法有据、规范有序。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要求,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

三是推进信访法治化,促进矛盾实质化解。着力强化源头治理和依法化解,通过政策宣讲、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面向退役军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持续用好“三室+N”权益保障机制,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引导依法依规反映诉求,加强初信初访办理,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满意率。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复杂信访事项的联动处置效率,推动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以“九五”普法开局为契机,聚焦退役军人关切,系统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普及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与覆盖面。重点做好《山东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的宣传解读,通过专题宣讲、图文解读、案例解析等形式,讲清条例内涵、适用情形与权益实现路径,帮助退役军人准确理解和运用法规政策,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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