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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济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前集中报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9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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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现就拟来济宁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进行安置前集中报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范围

2021年度符合到济宁市安置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

二、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21年9月14日-17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到地点。济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待大厅(济宁市红星东路113号工行东街,联系电话:0537-2967923,2253060)。

三、报到时需提交的资料

1、常规材料。①有效期内的军官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彩印);②转业干部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③《2021年济宁市军队转业干部报到登记表》一份,正反面打印并贴照片;④全部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及资格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资格证)的复印件1份(彩印)。

2、配偶户籍材料。因配偶到济宁安置的需提供配偶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彩印)。

3、因配偶到市直安置的转业干部需提供的材料。配偶现在或随军前在济宁市直或中央、省属驻济宁任城区、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度假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济宁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配偶现在或随军前工作单位证明;在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原件、企业工资发放名册复印件并加盖财务公章、银行打印的近二年的工资发放流水。

4、因父母或配偶父母到市直安置的转业干部需提供的材料。父母一方在市直或中央、省属驻济宁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或离退休证明材料;配偶为独生子女,其配偶父母在市直或中央、省属驻济宁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配偶为独生子女的有效证明及配偶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或离退休证明材料。上述人员在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原件、企业工资发放名册复印件并加盖财务公章、银行打印的近二年的工资发放流水。

5、奖励材料。奖励材料以档案记载为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转业干部,请提供奖励通令及奖励证书和证章原件。

6、根据需要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要求

1、除常规材料外,以上材料不须全部提供,只提供影响本人安置去向的相关材料即可。

2、《2021年济宁市军队转业干部报到登记表》在附件下载。

3、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报到,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着军装、便装均可。

4、《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中记载的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局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如因此影响本人安置,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疫情期间,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报到时请佩戴口罩,并确保健康码为绿码,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同志请持3日内有效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附件: 《2021年济宁市军队转业干部报到登记表》

附件:2021年济宁市军队转业干部报到登记表.doc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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