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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1-12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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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2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我们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全文传达学习了巡察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孔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局上下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问题整改。局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负责同志对照巡察意见进行表态发言,明确了整改办法、整改时限,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局党组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制定了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全力抓好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件件落实、条条兑现,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认真督导检查。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促检查工作4次,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对进度缓慢的进行督办,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五)强化成果运用。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结合整改情况制定完善8项各类工作制度,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入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开展中心组学习16次,其中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10次,举办两期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8次。抓实青年理论学习,制定了青年理论学习攀登行动方案,成立了3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困难帮扶等重点课题,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

(2)贯彻“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理念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围绕尊崇抓好服务保障建设、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用心用情服务工作,深入学习了《退役军人保障法》;举办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培训班,建设了一支具有军的气质的服务队伍;举行了新兵入伍欢送和老兵返乡欢迎仪式36场;对模范退役军人、先进工作者、优秀退役军人进行广泛宣传;先后举办“军岗日”“春风送岗”、专场招聘会8场次,帮助2000余名退役军人就业;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专项基金政策效应,今年1-9月份,我市共发放困难帮扶基金发放1046笔、593.1万元;分别实施医疗保障和住房保障,为1089名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按规定医疗报销156万余元,为868名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三属”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231万余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持续开展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和拥军优属活动,全市各级成立了19个“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和“拥军优属协会”,组建20支“退役军人雷锋志愿者服务团”,定期开展系列服务活动,确定了“八个一”微公益登门服务“菜单”。组建济宁市“拥军联盟”,招募拥军企业(组织)786家,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提供优惠服务,在全社会形成了尊崇军人、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3)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五有”指示精神方面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济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手册(暂行)》,落实服务场所、政治文化环境建设标准,规范了业务开展。健全“两中心、两站”服务体系,市级和13个县(市、区)成立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配备编制636个,在4418个村(社区)挂牌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均由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兼任。深入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全市156个乡镇(街道)和1142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通过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开展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七个一工程”建设。持续推动基层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培养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亲近群众的一线工作队伍,推广应用“四近零距离、服务一口清”工作法,印制“一口清”工作手册1200余册,将“一口清”活动作为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的必修课。

2.群众观念淡化、宗旨意识不牢,服务退役军人的担当作为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4)对退役军人思想动态了解不深入、掌握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全体行动、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原则,以重点联系对象为主建立联系,制定联系结对名单,每名工作人员联系10名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通过“结对子”“手牵手”的方式与困难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定期不定期沟通联络、走访慰问、谈心交心等形式,深入困难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家中“奔着问题去”,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政策落实、思想教育、帮困解难等工作。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牵手退役军人常态联系机制,线上已与9.4万名退役军人实现线上牵手结对,线下结对20.3万退役军人,实现退役军人联系“无死角”、服务“零距离”。

(5)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小,在渠道拓宽、培训灵活性方面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恳谈会4次,企业用工需求座谈会4次,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意愿书填报工作,覆盖2000余名退役军人,根据退役军人培训意愿,结合市场招聘需求和就业成功调研报告,将培训专业工种增加到38个,吸引1000余名退役军人报名参训。研发教学监管系统,创新网上报名方式,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实现让退役军人少跑腿、一次办好的目的;技能培训期间同步开展“专场招聘会”,邀请企业“送岗位进课堂”,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开发“军创摇篮”小程序,增设教育培训、码上就业、网络招聘会等模块,实现了培训和就业工作同步开展;结合职业技能培训科目,开展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大赛,通过正向激励引导,提高退役军人参训积极性;将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

(6)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基金发挥作用不好问题的整改情况:

多次召开研讨会,认真听取基层工作人员意见建议,根据基金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县市区反馈,及时出台《济宁市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版》,细化帮扶比例,制定帮扶流程。联合市场管理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退役军人创业信息,建立了退役军人个人自主创业和军创企业台账。印发《退役军人创业扶持贷款宣传手册》,设计制作了创业扶持基金和困难帮扶基金宣传动画,在14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大厅进行循环播放;联合县市区、经办金融机构共同做好宣传工作,主动送政策到退役军人身边,确保专项基金在退役军人群体中知晓度不断提高。举办市、县(市、区)、镇(街)三级全员培训会,有效推动创业扶持政策操作效率提升,提高专项基金资金使用率;开展专项督导工作,持续推动专项基金高效运作。局党组将不断加大对专项基金业务工作开展的力度,形成定期督导、按时培训、年终通报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专项基金稳步前进。

3.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严格、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

(7)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认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以来,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不择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做到融会贯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好退役军人领域思想政治引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对退役军人系统内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及时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全面完善学习内容,把意识形态知识、形势政策、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退役军人政策法规、退役军人工作计划研讨等纳入学习内容。

(8)意识形态工作措施方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与网信、网警等部门联系和沟通,制定了网络舆情协调机制,做到网络舆情监测常态化,做到善用网、善管网,发挥网络正能量。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退役军人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网络和信息管理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确保网络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可管可控。全市退役军人系统组建了27人的专兼职舆情信息员、网评员队伍,加强运用新媒体的能力素质培训,提高网络舆情、网评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的基础上,做到会用新媒体、善用新媒体,提高运用新媒体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宣传的能力和水平。对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回应网民关切,线上线下互动,有针对性地进行网络正面舆论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仍然存在问题

1.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9)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持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印发了《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持续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分别到分管单位、科室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共同研究谋划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局党组成员、党组织书记在局机关党支部、所联系基层党组织讲专题党课党课29次,参与听讲人数达500余人次。

(10)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制度,坚持每月一个专题开好“主题党日”,抓好“灯塔大课堂”学习、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优秀主题党日20个。严格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以服务大厅窗口为载体打造退役军人服务党建品牌。探索党建与业务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创建“服务军人·一心向党”等党建品牌5个,10个党支部全部申报市直机关五星级支部活动。

2.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抓得不实。

(1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联合派驻纪检组抓实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7次,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就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支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每周报送“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同步提出落实党风廉政措施,完成了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党纪法规、警示教育、家风传承为主要内容每月开展一次专题教育,为系统党员干部订阅了《纪检监察业务应知应会系列丛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读本》等系列丛书、中纪委《清风传家》《严以治家》家风建设系列读本,组织观看中纪委《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省纪委监委山东省2020正风反腐系列警示教育片,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执行力。

(12)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具体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执行各项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市直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权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并按科室风险点明确责任人、分管领导挂图上墙,常态提醒警示。做好关键时间节点廉政提醒,重点岗位干部职工签订了廉洁过节承诺书。印发《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聚焦我市退役军人领域易发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聚3方面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3)严格执行廉政规定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重要文件论述,强化日常监管,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政治觉悟和行动自觉。完善公车派出、公务接待清单审批制度,建立规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管控机制。

3.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问题频发。

(14)擅自扩大开支范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列支各项经费支出,积极向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申请军休管理机构经费市级财政补助,报送了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依据,在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将军休管理机构经费不足部分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范围。对个别下属单位擅自扩大开支范围事项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违规发放的资金全部追缴到位,并上交财政。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预算编制的精准化、财务支出的规范化。

(15)未及时缴纳税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指导下属各事业单位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税法业务知识学习,并明确了税务专员职责,及时缴纳有关税费。荣军医院已完成税金补缴10924.86元;军休一所已完成税金补缴7327.20元;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向市财政局提报了非税收入补缴税金资金使用的申请,根据财政审批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税金补缴工作。

(16)购置物业管理未实施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坚持原则,从严把关,提高采购手续的规范性。多次与市财政局沟通协商,将荣军医院2021年度预算的项目自筹资金纳入济宁市财政业务管理一体化系统,统一经过济宁市政府采购平台进行招标采购,杜绝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加强系统内财务人员财务相关规定的学习培训,组织系统内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绩效水平;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并依法依规对检查出的问题作出专项处理。

(17)未记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财务人员法规意识,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财务管理。对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排,将未纳入固定资产帐的全部纳入,做到应记尽记。修订完善了荣军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18)基建项目擅改规划、未重新申报审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济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项目论证、立项等工作。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存在擅改规划未重新申报审批问题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指导荣军医院党委对基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积极与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对接,咨询了项目补充审批程序及流程。

(19)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会计账务,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记账凭证,严格审批把关,专项资金分账核算,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军休资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等优抚安置资金自查自纠,加强财务督导检查。

(20)荣军医院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个别下属单位帐实不符的问题,专门组建调查处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物资出库情况补办出库手续,列支相关支出,根据调查情况,按照程序分别给予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应党纪政务处分。指导下属单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物资发放程序,定期对物资进行清查点验;细化人员分工,做到管帐不管物,管物不管帐;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责任心。局党组定期组织对物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搞好警示教育。

(三)关于党的建设弱化,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欠缺问题

1.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不强,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21)党组成员大局观念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求办事,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增强班子的整体效能,提高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整改以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压紧压实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形成职责分明、各司其职、人岗相适的协作机制。同时牢固树立“一盘棋”的观念,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交流,切实增强党组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22)党组会议事规则不明,与行政议事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将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分别召开,制定《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切实解决好议事规则不明,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问题,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分别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一般事务性事项。

(23)党组会召开和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明确实行专本专人记录,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研究制定了党组会记录、保管、查阅规范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存档工作。严格规范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办公室负责人、记录人和研究事项科室负责人作为参会人员。

(24)末位发言制度没有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班子内部的监督,从制度上保证最大限度的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使每一项决策达到正确合法、合理、合实情、合民意,真正体现民主决策、权责统一的制约机制。自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召开21次党组会,均按照末位发言制度落实。

(25)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剖析检查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集体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对发现整改问题作为专项内容,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对照检查,明确整改方向,严格整改落实。2021年2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自我批评意见58条,相互批评意见24条,辣味十足。

2.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欠缺。

(26)“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记录存在缺项、漏项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学习《济宁市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对照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对党建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机关党委每月对各支部“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录入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了不漏项、不缺项,同时同步检查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录入情况;组织开展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照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支委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活动的标准要求,提升党务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27)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全局各支部党费收缴台账记录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整改。整改以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党支部规范执行党费收缴台账签名、公示等工作,保证党费使用合理合规、账目清晰。

3.干部结构不合理,长期借调下属单位人员,对下属单位录用人员监督不够。

(28)长期借调下属单位人员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了借用人员规范性管理办法,积极探索以借代培的模式,积极培养优秀年轻事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锻炼。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每半年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一次人事借用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理借用手续,从严从紧控制借调人员总数,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特长,按照借调程序安排部分人员继续借调工作。

(29)干部交流轮岗不够、年龄偏大、学历层次普遍偏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开展了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科级干部队伍进行了全面调整。调整后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增至38人,其中,40岁以下7人,大学文化程度27人、研究生文化程度3人。加大了系统内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打破了原有干部结构,为干部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激发了干事创业新的干劲和热情。开展“新起点业务课堂”40期,邀请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专家学者等举办大型综合性培训班6期,努力填补能力短板和认知盲区,提高业务素养。

(30)对下属单位录用人员未有效监督指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控制编制外招聘,规范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程序,要求下属单位招聘工作向局党组书面报告请示。督促并指导荣复军人医院修订完善《济宁市荣复军人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坚持求真务实,促进工作提升。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退役军人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2321066;邮政信箱:济宁市红星东路113号;电子邮箱:tyjrswj01@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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