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荣复军人医院为处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职责是,为残疾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病、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和供养服务;下乡巡回医疗;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残情鉴定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慢性病病情鉴定;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贫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为社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